香书小说 > 穿越小说 > 民国北平漂流记 > 第二章选择平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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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在这民国初年,银子的价值依然坚挺。一两银子能换一块大洋外加四个小洋,而寻常百姓过日子,用的多是铜元。虽说银铜比价每日浮动,但大体稳固在一块大洋兑换二百六七十个铜元的水平。

    陆嘉衍很快就摸清了这个时代的物价:一个铜元就能在街边买个水灵灵的鸭梨;若是掏出一个当五的铜元,就能在小摊上吃碗热腾腾的阳春面,汤里还漂着几片青菜;烧饼夹肉也是这个价,刚出炉的烧饼酥脆,夹着肥瘦相间的酱肉,香气扑鼻。就连茶馆里消遣,一壶茉莉花茶配上一碟瓜子,一个当十的铜元也就够了。

    不过这些都是市井百姓的去处。四九城里自然不乏高档场所:八大胡同的戏园子,东交民巷的西餐厅,六国饭店的舞厅等等。

    只是陆嘉衍对这些地方提不起兴致。他更愿意坐在街边的小茶馆里,听老茶客们天南海北地闲扯,看报童在街上来回穿梭,闻着羊肉馆子飘来的香气。

    这样的日子,反倒让陆嘉衍觉得分外踏实。毕竟,来自未来的他比谁都清楚,眼下这表面的平静维持不了多久。与其在那些纸醉金迷的地方虚掷光阴,不如在这烟火人间,静静等待属于他的时机。

    买地几乎耗光了他所有的银钱,可他一点也不慌。回到杂院,他打开樟木箱子,将那些绫罗绸缎的衣裳一件件叠好——这些都是陆府带出来的体面行头,如今却派上了新用场。

    第二天一早,他就抱着包袱去了当铺。高高的柜台后面,朝奉拿着放大镜仔细查验每一件衣料。“这件杭绸长衫,给您开十块大洋...这件织锦马褂,五块...这件...“算盘珠子噼里啪啦响了一阵,最后竟换了近百块大洋。

    陆嘉衍将沉甸甸的钱袋揣进怀里,转身走进熙熙攘攘的街市。路过一家笔墨铺子时,他忽然停下脚步,买了本账册和一支毛笔。

    既然要等风来,总得先把自己的小日子打理明白。这近百块大洋,就是他等待时机的本钱。

    回到杂院,他坐在窗户下,一笔一画地记起账来。阳光透过缝隙洒在账册上,斑斑驳驳,就像这乱世的光景,明暗交错,却总有一线生机。

    只要管好了这家羊杂铺子,生计就有了着落。至于日常用度,陆嘉衍这个曾经的打工仔,节俭早已成了习惯。阴丹士林布的长衫穿在身上,他觉得挺好;农妇纳的千层底布鞋,一个小洋就能买一双,走起路来比内联升二两银子一双的还要舒坦。

    自家铺子里,羊骨在灶上慢炖着,汤色乳白,香气四溢。陆嘉衍常常就着这高汤,冲一碗羊杂,撒上翠绿的蒜叶,再来一勺现炸辣椒油。

    这汤喝起来,比后世那些用三花淡奶勾兑,或是用催化剂打碎羊骨熬出的油腻汤水要清爽得多。

    有时饿了,他就拿个死面饼子,掰碎了泡在汤里。饼子吸饱了汤汁,非常可口,一顿饭就这么对付过去了。

    铺子里的伙计常笑他:“东家,您这也太省了。“陆嘉衍只是笑笑,继续低头喝他的汤。他知道,这看似清苦的日子,后世也算正常。

    晌午时分,陆嘉衍常去街口的面摊买些手擀面。回到铺子里,舀一勺乳白的羊汤,撒上葱花蒜叶,热腾腾的羊汤面就做好了。面条劲道,汤头鲜美,他吃得满头大汗,却觉得格外舒坦。

    下午得闲,他就溜达到庆丰司的养殖区转转。那里的管事都认得这位陆家少爷,见他来,总要寒暄几句。陆嘉衍也不空手,常带些茶叶点心,或是给管事的孩子们捎些糖果。

    一来二去,他总能以极低的价钱拿到上好的肉食——有时是半扇羊排,有时是几斤牛腩,偶尔还能弄到些稀罕的部位。

    回到杂院,他就在灶台前忙活起来。做些家常小菜,他还算得心应手。毕竟在后世,他可没有靠着外卖和泡面度日,早就练就了一手好厨艺。

    傍晚时分,杂院里飘出阵阵香气。隔壁张婶闻着味儿过来,总要说一句:“陆少爷这手艺,比我们这些妇道人家还强哩!“陆嘉衍就笑着和她寒暄几句。

    这样的日子,平淡却充实。比起后世那些外卖快餐,他反倒觉得,这才叫生活。

    街对面新开了家西餐厅,玻璃橱窗里摆着精致的糕点。陆嘉衍偶尔驻足看看,却从未进去过。他更愿意坐在自家铺子的门槛上,看着来来往往的街坊,听着此起彼伏的叫卖声,闻着空气中飘散的羊汤香气。这样的日子,简单,却真实。

    每日清晨,陆嘉衍都要去庆丰司进货。傍晚时分,再盘点一下当日的账目,这就是他最主要的活计。偶尔,他也会不定时地来铺子里转转,既是为了照看生意,也是防着伙计起什么歪心思。

    总的来说,他的日子过得颇为清闲。大杂院的西厢房里,纸窗上糊着前年的高丽纸,日影斜斜地切过博古架旁的青花笔洗。陆嘉衍研开半锭松烟墨,笔锋在宣纸游走。

    他的文化水平在这个时代还算不错,唯独这一手毛笔字实在拿不出手。歪歪斜斜的字迹,连他自己看了都脸红。这手艺没法投机取巧,非得实打实地练出来不可。

    于是,他托人从琉璃厂淘来几本线装字帖,照着柳公权、颜真卿的楷书,一笔一画地临摹起来。起初,手腕酸得厉害,写不了几个字就得歇歇。渐渐地,他能一口气写上小半个时辰了。虽然字迹依旧不够工整,但至少不再歪歪扭扭,像个蒙童了。

    有时练字累了,他就坐在窗边,看着院子里那株槐树。树影婆娑,斑驳的光影洒在案头的字帖上,恍惚间,他仿佛看到了另一个时空的自己——那个在写字楼里加班到深夜,连提笔写字的机会都没有的年轻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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