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书小说 > 修真小说 > 九叔之我是七叔公 > 第三百二十七章 秘法集会的邀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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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朝修得金肌玉络,从此之后大道通透,宋风整个人真可以称之为是神清气爽。

    道越修越明。

    到了如今他这一个境界,真的可以称之为是,世间最上乘的求仙了道之士了。

    能与之比肩的,无一不是那等,修行了几百,上千年,甚至数千年的一些神鬼精怪。

    能以一世之身修到这种地步。

    就算是那些修行千年的老家伙,也得对他说个服。

    毕竟他是真的度过了阴火。

    而若是等他再练就汞血银髓,水火仙衣,修成周天吐纳,敛劲成罡,修成武圣之后。

    那他便是通体无漏。

    真的修成个武圣金刚身,仙道无漏体。

    到了那个时候。

    在引动赑风自卤门吹入,吹动五脏六腑。

    肉身无漏,金刚不坏。

    自此之后,度过风火二劫,便可以称得上是真正的大修行了。

    说句陆地神仙也不为过。

    更何况。

    在这样的时代,天地灵气消退,日月精华不再,地脉精气也是退居隐没。

    想要修行练法难之又难。

    就算是修成通天神通,也是不可以挥洒现实。

    就算是有些人真的道行足够,在现实之中,也无法以法力碾动一根针。

    只得在未来投入地府,亦或者强行闯入阴阳法界,开辟一方阴土,从里面称尊做祖。

    到头来,也不过就是窑头土胚,未经水火,只是风吹雨打,便可轻易了散。

    但是宋风可不一样。

    阴神经过阴火炼度,此刻早已化虚为实,就算天地灵气不再,日精月华隐退,照样也可撼动阴阳。

    是一个了不得的人物。

    更兼之,他还拥有着武圣级别的武道之躯,虽然并没有真正修成武圣之后,筋骨,血肉,气血皆通的劲力,罡劲。

    但是那飞尸之躯刀枪不入,水火不侵,飞天遁地,断之重生,也亦非凡俗。

    早已是世间的顶尖强者。

    那关外的千年老妖修行多年,修的是血脉之道,意图化龙,肉身无匹。

    在灵气消散的当今时代,一身实力通天动地,说不定身躯有百丈有余。

    千百年修行,练就的躯体,就算是如今的机械火器,寻常炮火,都伤不得鳞甲。

    是真正的一地之祖,隐世大妖!

    在此前灵气存在之时,那老妖怪对宋风忌惮万分,皆是因为宋风神通法力非凡,又有着镇压阴山八百里的战绩。

    在过去那等灵气仍存的时代。

    那千年老妖的肉体,唯有武圣可与之匹敌,但是他也只是肉身非凡,法力有成。

    诸多修行大能,皆有着咒法等手段,消融他一身的气血之力。

    这也是他明明作为关外的地主,甚至,说不定肉身就蛰伏在那村落之下。

    却也是仍然愿意,与宋风平辈论交的原因。

    别看宋风寻常病怏怏的。

    但虎形似病。

    病怏怏的老虎,才是最让人感觉到恐惧的时候。

    更别提,流传在世间的那源自于夜叉勾魂幡的法术,更是了不得的,千里伤人的咒术。

    这等存在,就算是在上古时期,照样也是寻常人不敢招惹的旁门宗师。

    谁敢在他面前炸刺?

    这也是宋风面见诸多修行者,众人却都是对他恭敬,亦或者与他平等视之的原因。

    无他。

    唯拳头硬耳!

    但是天地变化剧烈,灵气迅速消散。

    少了灵气法力神通的镇压。

    关外那老妖,绝对是世间最顶级的存在,也唯有启动一些大杀器,才能真正将之镇压。

    近百丈的肉身。

    甚至于,那老东西还取了关外的机缘,肉身化蛟,长出来了独角。

    若是让这老妖怪入了大海,那可真的是虎入山林,龙游大海。

    就算是当今时代的一些大杀器,也不一定能够将之击杀。

    可以说,真是纵横无敌。

    但是现在,宋风却可以说是一句,以自己的肉身,亦不惧这老妖。

    原本他就是道法一道的大宗师,如今肉身有成,亦不惧血脉一道的大妖。

    真可谓是修行有成。

    能够力压他一筹的,也就只有传说之中那些以武入道,真正武道皆通的传说级别人物。

    不过,那些人物早已修行成仙,哪有时间来跟他斗一斗?

    再说了。

    能够以武入道,留下传说的存在,人家早就已经是一派祖师了。

    就像是武当山上的一位。

    当年他上武当山,可是跟那一位叩拜过的。

    这都是铁铁的交情。

    “修成了这等无匹肉身,如今老夫单凭气血,便最少还能再活两个甲子。”

    “若是用一些其他手段,将活人气血转化为僵尸煞气,活个千年以上,与世同休也不一定!”

    不过,若是将身体的活着的气血,转化为将是煞气,那他就算是走入了僵尸一道了。

    不过,他可不想走邪魔歪道,他想要真正的炼神返虚,武道皆通,练就那等身外玄功。

    他是立志要肉身成圣的人物。

    怎么可能去放弃自己多年来打拼下来的优势,去变成一外道邪物?

    变身僵尸鬼怪这种想法,就算是他此前身逢大难,也从未有过这种意思。

    能走正道,谁走邪道?

    更何况他是正道,邪道都兼有,走着通天大道,亦有小路辅助。

    这是多么舒爽的一件事。

    傻瓜才变成僵尸呢。

    更何况,按照现如今这情况来看,两个甲子的时日,也足以让他修成无漏武圣。

    到时说不定还能再添天寿。

    甚至,说不定他根本就不需要,再在人间磋磨,直接引动天雷降世,度过三灾,斩三吞六,立刻羽化飞升了。

    前途一片大好。

    想到高兴之处,宋风还拿起桌上那早已酿好的葡萄酒,大口喝了起来:

    “呼……舒服!!就是这果汁度数有些太低,一时半会儿感觉不到什么醉意……”

    放下了庄园之中,特地花了大代价为他酿成的,专供庄园使用的葡萄酒。

    宋风则是微微有些感慨。

    如今市面上的那些什么买卖的葡萄酒,大多都添了一些东西,甚至用料都不一定那么扎实。

    大部分都是先宣传出来,用来卖钱唬人的玩意儿。

    不说别的。

    前两天布莱克家族的那伯爵来访的时候,那伯爵也是拿来了他收藏的好酒品鉴。

    人家那是专门有着好几个酒庄,酿制葡萄酒等诸多酒水,专供他一人食用。

    根本就不跟外界似的,搞什么宣传。

    外界像是说有些什么酒的品牌,喝一口都说是喝的都是钱。

    但那些都是吹出来的名声。

    都是虚的!

    像是他喝的这些酿出来的酒水,可都是经过这些人,九蒸九晒的好东西。

    就光人力,材料都是大问题。

    当然了,最重要的是他的肉身属实是非凡,精铁都不能伤之。

    就算如同西游记中的齐天大圣,每日吃铜丸喝铁水,照样也是能活的好好的。

    飞尸王别的东西没有。

    就是耐造耐活。

    毕竟僵尸本就是在极端的环境下造就的。

    环境好了说不定还不适应呢。

    当然了。

    这也只是说说,毕竟他好好一个人,可不会整天去找虐。

    如今,庄园里秩序井然。

    每日这些人,修剪花草,种植树木,全都是为他一个人服务。

    牧场之中的牛肉,羊肉,养殖的诸多梅花鹿,甚至还有鳄龟,土鳖等食材,也是源源不断。

    他的气血也是与日俱增。

    现如今,修行汞血银髓,根本就不需要如同修行金肌玉络之时,那般拉筋抻骨。

    只需每日运转虎豹雷音,时刻震荡气血,改换血气,等到一滴血都宛若铅汞一般沉重,便算是修行有成了。

    虎豹雷音时刻震颤。

    气血大丹时刻供应血气。

    内外合作之下,他的修行真可谓是一日千里。

    可惜了。

    他的肉身本就是强横之极的存在。

    若是寻常人,有着此等庞大气血,有着虎豹雷音修行,恐怕汞血银髓,早就修成不知多长时日了。

    但他潜力终究太深。

    肉身宝体属实太强。

    想要将骨髓血肉,修行的更进一步,那所需要的时间,却也是长之又长。

    不过,他也并不在意这些。

    对他来说,一切都是在向着前方发展的。

    他要做的就是慢慢享受。

    甚至于,在这段时间之中,把前半辈子受的苦,通通都通过享福补回来。

    在玩儿这方面他不太精通。

    不过,布莱克家族传承千百年,一直都是血族贵族。

    虽然此前灵气充足的时代,一直被教廷,一直被诸多组织,按着头皮打。

    但是单凭耐活一项就已够强。

    但凡是打破了血脉禁锢,将血脉修行到男爵以上的存在,都能随便找个棺材就地一埋,度过时间。

    可能活着的时候,一直被当时的教廷打压,但是等他睡醒了,教廷的大主教都不知换了多少个了。

    纯粹就是个传奇耐活。

    而且有着这么悠久的寿命,这群人每一个都不是些什么穷人。

    作为拥有爵位的血族。

    他们也是可以将普通人通过一定的方式,转化成普通的下位血仆的。

    虽然数量比较少,还需要付出不菲的代价。

    但是拥有着忠心的仆人,这么多年,就算是光出去打工,也能积累不少的家业。

    更别说他们还有武力。

    所以说,在这么多年之中,血族别看人人喊打,但是人家过的也都是锦衣玉食的生活。

    庄园里藏起来的资源多不胜数。

    就算是再怎么不成器。

    活着的时候花点钱,稍微买点书画,陶瓷等藏品。

    好好的睡一觉。

    等醒过来,这些书画陶瓷以及种种收藏品,便都成了古董了。

    轻而易举实现财富自由。

    因为如此,这些吸血鬼每天都想着怎么玩,用什么玩,怎么获得享受。

    所以说。

    有着布莱克伯爵这样一个搭子,宋风日子过的那叫一个舒服。

    真的算得上颐享天年了。

    清晨,微风不燥,阳光正好。

    起来吃完早饭,以虎豹雷音锻炼了一下筋骨气血的宋风,正准备去南方实业,刚投资的电影城看看。

    他们庄园外面,却突然来了一位穿着细致,但却面色十分恭敬的男子。

    大卫将他带了过来:

    “先生,布莱克伯爵来信了。”

    这面前的这一个血族仆从,宋风则是想起来了什么似的,看向了他手中的,那一个书册一样的东西:

    “老夫想起来了,你就是前两天布莱克说的,要给老夫送请柬的那一位?”

    “我还以为,布莱克所说的这秘法集会的邀请,还得过段时间呢,没想到这么快?”

    听到了宋风如此说,那仆从则是恭敬的从书册里面,取出来了一张请柬,随后小心翼翼的递给了大卫。

    至于宋风所说的前两天,那位血族仆从则是一脸无奈。

    他发现,这东方的文化,确实是真的拥有着奇妙的力量。

    两天前可以说是前两天。

    十天半个月以前,也可以说是前两天。

    可是如果他没记错的话,布莱克伯爵跟这位冕下,说秘法集会的事情的时候,好像已经是好几个月前了。

    这还真是:前两天啊!

    看着那一位血族仆从离去,宋风则是随手把那大红色描金的请柬取了过来:

    “诸多超凡势力,财阀大族,共同组成的秘法集会,如今终于要见见面了吗?”

    看着请柬上面所标注的南方庄园,宋宋的脸上则是露出了一丝的饶有兴致:

    “如今,整个世界在便利的交通之下都已经混为一谈,加州看似不大,却汇聚了世界各地的奇异力量。”

    “这秘法集会,看似是把加州所有说的上号的奇异力量,大族财阀汇聚到一起。”

    “但是,没有足够的强者镇场子,到最后说不定这群人聚在一起,还能演个全武行。”

    “这老夫得去看看,说不定还能碰见一些有意思的人物……”

    说到最后的时候,他看完请柬上面的文字,则是将请柬又递回到了大卫手中。

    大卫手中捧着请柬。

    整个人心中也是在思考着什么:

    “如今时间已经差不多了,看样子各地都在逐渐的,开始形成超凡秩序了。”

    “黑州的诸多财阀,应当也是与加州的力量有所联系,看样子这集会过后,我得想办法出去一趟了。”

    虽然说,这能够塑形,甚至阻挡一些物理力量的特殊金属,对先生来说是鸡肋。

    但有些东西我可以不要。

    在分赃的时候,你却不能不给!

    更何况,那些东西在先生看来是鸡肋,对他没有帮助,但是对于庄园的他们七人,甚至对于剩下的那些人来说,可是保命的好东西。

    黑州那些人既然藏不住宝物,那么就该让他们来取过来。

    天材地宝,有缘者得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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